萧山区在2011年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明确水稻育秧中心可再增加不超过1亩的配套用地。2014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意见》,明确粮食烘干中心再增加不超过0.5-1亩的设施用地。新型农机服务组织配套设施用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在农机服务组织成立与发展过程中,萧山区、镇(街道)和农机部门共同抓好规划布局、制定农机配套方案、做好设施农用地申报等工作,齐心协力使惠农政策落地到位。农机部门制订《萧山区农机合作社总体布点规划》,农机合作社布局为农业大镇2-3个,一般镇(街道)1-2个,育秧中心、烘干中心为农业大镇不超过2个,一般镇(街道)1个,推动了全区农机服务组织规范有序发展。(浙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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