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雨
2009年起,陕西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互助保险试点工作。到目前,全省有81个县开展农机安全互助保险工作,2011年互助会员已达1.3万多户,承担风险保障5亿多元,已经接到会员报案490余起,补偿会员事故损失230余起,金额达到80余万元。初步形成了政府资源、协会、专业合作社资源、农机产销厂商、维修站资源和农业保险专家资源组合,共同服务于农机产业的安全风险保障机制,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支持陕西省互助保险工作,陕西省财政厅于2011年12月29日向陕西省农业机械安全协会下发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拨付农机安全互助保险补偿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中央“开门办学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的精神,有效解决农民因经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发生农机事故而导政的伤残返贫等社会问题,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支持农机安全互助保险业务,财政厅决定从“1086省级金融发展专资金”中拨付农机安全互助保险补偿专项经费100万元。《通知》还要求,陕西省农机安全协会要严格按照农机安全互助各项规章,将此项资金直接补助发生事故的农机手。每起补助案件,必须有完备的案卷(事故勘查记录、损失清单、费用单据、补偿计算书、补偿收据等)。年终节余资金直接进入安全互助基金,不得挪作他用。陕西省农业机械安全协会秘书长、农机安全互助管委会主任行学敏告诉记者:“此专项资金充份体现了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协会工作的肯定和支持,协会将不辜负领导和广大农机会员的信任,管好用好这批资金,将钱花在刀刃上,目前,省协会正在抓紧制定此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声明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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