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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要求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杨 雪

11月10日,农业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工作。

《通知》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涉农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标志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是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主动性和自觉性,依法履行好职责。

农业部将在全国统一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农业部统一组织法律起草工作小组有关人员编写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学习宣传读本》也即将出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与宣传部门和有关新闻单位协调,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举办培训班、开辟宣传专栏、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口号、编写黑板报、组织送法下乡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深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各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

《通知》还就法律相关内容进行了说明,指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首先是一部促进法,同时又是一部特殊的市场主体法律。这部法律的根本宗旨,就是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法律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资格,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独立的市场主体地位。要把握好法律的调整对象,准确甄别谁是真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防止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少数人控制,确保国家的优惠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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