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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农肥料“玩套路”被抓现行!(附辨别真假小贴士,建议收藏)


利益驱使、逃避监管是主因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张凤彬表示,化肥在行业内以吨含量为计价单位,按一个含量50元计算,正常50%含量的化肥降到40%,一吨化肥就有500元的暴利。

  同时,劣质化肥在销售上想方设法避开监管,直接进村屯入农户。农民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经销商千方百计推脱责任,农民无法维权。

  开安镇石场村农民老费告诉记者:“种子、化肥等产品,我们使用后发现没有达到当初购买时说的效果,销售人员就说我们使用不规范,用肥时节不到、温度不适合、兑水比例不够等等,都是我们的责任,到县里有关部门投诉还要走很远的路,说不好什么时间才能有结果。一想到这么麻烦就算了。我们的办法就是,今年的损失咬咬牙就算了,明年就不再买这家的种子、化肥、农药了。”

  这种“行商”给监管提出了新课题。吉林省农安县农业局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对记者说:“从2014年开始,农安县农资销售模式开始转变,农村出现了经纪人,农资销售不再是坐在店里等农民上门选购,而是送货上门,给监管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我们现在60%到70%的监管力量都放在了农村,每年开春,用各种方法提醒农民购农资时要到正规商店,索要发票凭证,但是总有一些农民不听劝阻,贪图便宜,从一些不正规途径购肥。一些商贩有的连店面都没有,租个仓库,从厂家把货拉来,再雇两个业务员,走村串户进行销售,在村里和农民定好了数量,他们很快就用车给送去,往往春天种地用肥先不交钱,到秋天卖了粮食再收钱。”

各方呼吁强监管、重引导维护农民利益

  对于这种种现象,各地一直给予严厉打击,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红盾护农工作方案中提出,重点“查处对肥料产品虚假标注有效成分、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标识、虚假宣传等行为。”今年4月,该局发布的《流通领域化肥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告》中106种不合格产品全部涉及这类问题。

  农业专家、农资企业和农民都呼吁,对这种现象加强监管,加大对生产源头的管理与违规现象处罚力度。对村屯层面的流通环节要加强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流动商贩和无证代售点的管理。

  黑龙江龙联农民合作社联社总经理王吉勇告诉记者,今年他们一共购买了2.8万吨化肥,供70万亩耕地使用,大规模集中购买让他们掌握话语权,供肥企业在产品质量保障、供货时间、生产服务等方面都给予优先,在价格上还给予了让利,与市场价相比,共节约购肥资金840万元。

  对农民的科普宣传也需要加强,通过广泛宣传让农民掌握化肥选购知识,能辨别真假,遇到问题能维护好自身权益。监管人员应多去农村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走访,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保证他们用肥、用药安全。

以下是假化肥和常用骗术,农民朋友千万记住,小心上当受骗!

钾肥夸大宣传

  钾肥国标:GB20406-2006,粉剂合格品K2O≥45.0%。目前钾肥市场上出现的各种标有“美国、以色列、全营养”等词语,或称内含微量元素,实际上都是夸大宣传。其次钾肥中的磷酸二氢钾执行HG2321-1992标准,只有磷钾两种元素,包装标有“复合型”、“改进型”、“Ⅰ、Ⅱ型”、“稀土型”、“多微”等,或产品呈液体或其他性状,多数可能为假货,种植户要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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