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种种现象,各地一直给予严厉打击,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红盾护农工作方案中提出,重点“查处对肥料产品虚假标注有效成分、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虚假标识、虚假宣传等行为。”今年4月,该局发布的《流通领域化肥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公告》中106种不合格产品全部涉及这类问题。
农业专家、农资企业和农民都呼吁,对这种现象加强监管,加大对生产源头的管理与违规现象处罚力度。对村屯层面的流通环节要加强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流动商贩和无证代售点的管理。
农业部门应积极宣传引导农民在正规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处购买化肥。东北地区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高,用肥类型差异小,让农户和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购买农资也是防止被奸商“套路”的有效手段。黑龙江龙联农民合作社联社总经理王吉勇告诉记者,今年他们一共购买了2.8万吨化肥,供70万亩耕地使用,大规模集中购买让他们掌握话语权,供肥企业在产品质量保障、供货时间、生产服务等方面都给予优先,在价格上还给予了让利,与市场价相比,共节约购肥资金840万元。
对农民的科普宣传也需要加强,通过广泛宣传让农民掌握化肥选购知识,能辨别真假,遇到问题能维护好自身权益。监管人员应多去农村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走访,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保证他们用肥、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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