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推销瓶装饮用水业务之便诈骗客户49万元人民币的王长海近日被黑龙江省海伦市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34岁的王长海是海伦市海伦镇连城村农民,2004年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6年2月刑满释放。自2008年冬起,王长海在海伦市龙王饮品有限公司任瓶装水推销员。后来,王长海因赌博欠下债务,便生出针对客户进行诈骗的歹念。经冥思苦想,王长海虚构公司开展优惠活动,预购瓶装饮用水可实行低于平时正常进购价的事实开始行骗。自2010年12月至2012年11月,王长海向经营瓶装水的超市、网吧、餐饮店等场所的业主陈某、于某等61人推销所谓的预订优惠瓶装水,通过这种手段,王长海共骗得人民币490754元,赃款被其全部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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