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种管〔2013〕41号
关于做好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标准样品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品种选育单位、育种人:
为进一步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管理和市场监管,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审定品种标准样品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农﹝2013﹞20号)要求,现就做好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标准样品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标准样品报送对象。本次需送交标准样品的品种是经安徽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审定通过,未送交过标准样品的的水稻、玉米、棉花、小麦、大豆、油菜品种,以及2011年以前审定至今未交标准样品部分品种(品种名单附后)。
二、标准样品的真实性要求。送交的标准样品必须是审定品种的种子,未经药物或包衣处理,无检疫性有害生物,质量符合国家种用标准的新收获种子。品种选育单位对提交标准样品的真实性负责,在送交标准样品时,必须附有选育单位(人)签字盖章的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非育种单位(人)提交标准样品的,须有原品种育成单位准许非育种单位提供品种标样的授权书,并由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标准样品数量要求。每份样品分成4个独立包装,每个包装的具体数量:玉米2.5公斤、2公斤、0.5公斤、2公斤,水稻和小麦1.5公斤、1公斤、0.5公斤、1公斤,大豆和棉花2公斤、1.5公斤、0.5公斤和1.5公斤,油菜0.3公斤、0.2公斤、0.5公斤和0.2公斤。4个包装依次编上“1号”、“2号”、“3号”、“4号”4个号。杂交种须提供父母本种子各100克,亲本样品可以送交种子磨碎粉剂。亲本种子磨碎前要降低水分至10%以下,磨碎后装入密封防湿且不易破损的塑料袋中,与杂交种的“1”号独立包装一并打包。
四、标准样品包装要求。要求一律采用白布缝口包装(油菜品种种子可用牛皮纸包装),并在缝口处贴上封条。包装袋正面用正楷字依次写上:标样编号(此位空留,由省种子管理总站统一编号)、作物名称、品种名称(如有多个名称要注明)、审定编号、父本名称、母本名称、产地、生产年份、品种选育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共11项(常规种可不写父、母本)。
五、送样期限。标准样品务必于2014年1月6日前送达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质检科(安徽省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未按时提交标准样品的品种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退出。送样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洞庭湖路3355号(洞庭湖路与广西路交口向西150米)。联系人:周锐,联系电话/传真:0551-62930619,手机18054095114。
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
2013年12月23日
标准样品品种真实性承诺书
本单位、本人知悉和保证提供的 (作物种类)、(品种名称) 标准样品的真实性,并承担提供本标准样品产生的法律责任。
品种选育单位负责人(签字):
品种选育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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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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