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净资产及收益率:150分
年净资产,80分。8000万元以上起计分。
年净资产收益率,70分。1%以上起计分。
二、年种子销售额:350分。1亿元以上起计分。
三、年利润总额:150分。1500万元以上起计分。
四、科研投入:150分。100万元以上起计分。
五、自育品种:150分。2008年以来国审或省级审定的品种计分。四家以上单位合作的不得分。
六、种子南繁科研基地和生产基地:50分
种子南繁科研基地,30分。
种子生产基地,20分。本企业自己制种、且有自己或流转5年以上的固定种子生产基地的计分。
七、附加分:5分。省部级以上命名的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或经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站加5分。
总分计算:以上一至五项,先分年度计分;再按2010年25%、2011年32%、2012年43%的权重,计算每项得分;加上六、七两项得分,汇总得出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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