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合体试验数据采集,应当按照国家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技术规范执行,并根据有关要求及时上报。
(四)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和主持人负责完成试验汇总报告,按照当年发布的《国家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实施方案》要求,将联合体试验汇总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我中心品种区试处,并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等供区试年会审议。
(五)联合体试验牵头单位应当建立包括试验实施方案、试验原始数据等相关信息的档案,保证试验数据可追溯。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品种区试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616室
邮政编码:100125
联 系 人:郭利磊
联系电话:010-59194522
电子邮箱:guolilei@agri.gov.cn
附件:国家主要农作物品种联合体试验申请表
全国农技中心
2016年7月21日
全国农技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联合体试验申请的通知20160721.pdf 通知附件-联合体试验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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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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