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种管[2015]3号
2015年许昌市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督查行动方案
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
根据《河南省农业厅关于2015年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种植〔2015〕17 号)方案要求,经市种子管理站班子研究,确定于4-5月组织开展全市2015年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活动。为确保活动效果,特制本方案:
一、总要求
种子市场监管人人有责。督导组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要求实行分区负责制,坚持定期巡查,属地办案,结果反馈,挂牌督办的原则,以打击套牌侵权、未审先推为重点,强化市场监管,切实保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加大查处力度,维护市场环境。
二、督查内容
(一)检查市场情况。检查各县(市、区)种子市场经营门店的种子经营档案、相关合同或委托书、经营品种的来源、种子标签是否规范、经营品种的审定和授权、种子包装情况等。市站督察组重点检查各县(市、区)的种子集中交易市场,每组至少抽查3个乡镇的所有种子门市部。
(二)进村入户倒查。对于各县(市、区)种子直销入户比例较大的乡镇,开展进村入户倒查,检查种子来源、购销发票或凭证、经销商名称及联系方式,以及种子包装、标签的合法性。
(三)企业资质检查。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要依法加强种子生产经营主体资质审查,加强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全面检查辖区内种子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生产经营档案、品种授权合同等。依法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和侵权经营行为,清理不具备资质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
督察组检查每个县(市、区)发证企业不低于一家。主要检查企业的技术人员、加工检验设备仪器、仓库和晒场条件、是否存在停止生产经营一年以上和经营假劣种子等行为。
(四)切实加强品种管理。继续实行农作物种子代理经营品种登记备案制度,对未进行备案的品种要严格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要结合市场检查,统计本辖区内市场经营的所有玉米、大豆等作物的销量和种植面积。
(五)抽检种子样品。重点是杂交玉米种子。各地对辖区内种子经营门店在市场检查的同时,对《2015年河南市场不再生产经营的品种一览表》中涉及的品种进行100%抽样。对辖区内列入农业部种子局“重点监管种子企业名单”的企业,要继续跟踪抽样,确保实现企业全覆盖、品种全覆盖“双100%”抽样。
三、组织方式
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组织开展以种子市场及基层经营门店为重点的春季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市种子管理站将组织督察组对全市种子市场进行交叉执法检查和督查。结合公安、工商部门联合对已公布的企业及品种进行全面清查,同时发布告农民书公布所有的涉案种子企业及品种,对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时间及人员安排
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根据种子市场启动情况,尽快组织开展检查行动,4月中旬起,市站将抽调各县(市、区)经验丰富的管理执法、检验人员组成3个督导组,对全市的种子市场检查行动进行督查。
督察组人员和区域:
第一组组长:李毓珍
成员:彭潮、刘裕、孔冠亚,督查魏都区、襄城县。
第二组组长:张 浩
成员:许靖文、王芳、王亚阁,督查许昌县、鄢陵县。
第三组组长:王 刚
成员:李海军、王志杰、金少兵,督查禹州市、长葛市
五、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种子管理站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此次专项检查行动组织好,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各县(市、区)抽取样品数量应覆盖所有的经营品种。涉及进村入户倒查的,要求覆盖县域50%以上的乡镇,每乡镇抽查不少于5个行政村,每村抽查不少于5个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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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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