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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复配的标准


两种或两种以上具有不同杀虫(病)原理的农药,按一定比例混合加工生产出新的农药品种叫农药复配。
农药复配标准:1.混剂中的各种有效成分不能起化学或物理变化。2.混剂中的各种有效成分单独使用也能杀死要防治的害虫。3.混剂中的各种有效成分在土壤、地下水和植物体内的降解速度应尽量一致,不能相差太远;而且降解过程中的中间产物不能起不良的化学反应。4.各有效成分的杀虫(病)原理不能完全一样。5.各有效成分混合后,对哺乳动物的毒性不能有太大的提高。6.各有效成分混合后增效作用越明显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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