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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调整2015年农业部百家重点批发市场采集点的通知


各省(区、市)农业厅(局、委)及相关重点批发市场:

    为及时掌握农产品流通信息,应对市场异动,促进产销衔接,我部于2009年1月启动了农业部定点批发市场重点信息采集工作,并于2011年确定了百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重点信息采集点。近年来,重点批发市场信息采集工作在有效应对农产品市场异动、促进农民增收、搞活市场流通、为政府宏观决策和引导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根据各重点市场报价情况,在综合考虑覆盖范围、交易品种、市场影响度等因素的基础上,经与各省市场主管部门协商沟通,我们对原有百家重点批发市场信息采集点进行了调整,形成了新的百家重点批发市场信息采集点(名单附后)。

    今后,每隔1-2年我们将根据百家重点批发市场报价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轮换。望各重点批发市场和有关省(区、市)农业市场主管部门继续加强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相关统计数据,以便为政府、企业和生产经营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11月24日

    附件:

   附件:农业部百家重点批发市场信息采集点.doc

    农办市〔2014〕21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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