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属于无性繁殖的作物,利用块茎做种。在繁殖过程中容易罹病、感毒、导致种薯退化,甚至丧失种用价值。为了保证种薯质量,发挥良种增产作用和延长良种使用年限,在种薯生产中,必须认真执行本规程,切实搞好马铃薯种薯生产工作。
1 总则
1.1 马铃薯原种及良种繁育单位所生产的种薯,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1.2 马铃薯种薯用量大,但调运困难,加之马铃薯分布区域广,各地条件不一,繁殖体系要因地制宜。一般是地、县级以繁殖原种为主;社、队级以繁殖良种为主。
1.3 承担生产种薯所利用的品种,必须是当地主栽品种及已经审定即将推广的新品种和种子部门预约繁殖的品种。
2 种薯繁殖
2.1 种薯田的设置
种薯田应具有使种薯生长的良好环境条件,可按以下规则设置:
2.1.1 种薯田周围不得有高大障碍物,以利通风,减少传毒蚜虫降落的密度。
2.1.2 原种田周围60米、良种田周围30米距离内,不能种植桃树、茄科植物和马铃薯。
2.1.3 种薯田必须实行三年以上没有茄科作物的轮作。
2.1.4 种薯田应选择肥力较好,土壤松软,排水良好的地块。
2.2 种薯来源
进行原种繁殖的种薯,可从脱毒苗培养繁殖,也可从无性繁殖系获得,具体做法是:
单株选择 在马铃薯开花期选择生长势强、无退化表现、并具有品种典型性状的植株,一般预选500~1000株,作好标志,生育后期到收获前复查1~2次。如发现有病及早衰的植株,要随时拔除。收获时决选,将高产、无病并具有典型薯形的单株单藏。
株行圃:每个中选单株种5~20株作为一个株系,每隔5个或10个株系种一对照品种。生育期间进行多次观察或结合指示植物、抗血清法鉴定,严格淘汰病毒株和低产劣株系,选留优良高产株系。
株系圃:将选留的株系进行鉴定比较,可采用对比法,重复2~3次,小区面积0.01亩。严格淘汰劣株系,入选高产、生长整齐一致,无退化症状的株系,混合后用作下季原种圃的种薯。
原种圃:在苗期、开花期及收获前要多次拔除病、杂、劣株,留下的即为原种。再扩大繁殖一次后,供给社、队种薯田繁殖良种。
以后按上述程序不断的繁殖原种及良种。
2.3 种薯田的留种方式
为了保证种薯质量,种薯田应因地制宜的采用不同的、行之有效的留种方式,以便提高种薯质量。
北方一作区,采取春播早收的方式,也可采用夏播留种方式。中原二作区,采用冬、春阳畦繁殖和秋播留种方式(见附录A)。南方二作区,采用冬、春和秋、冬二作留种,也可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轮作体制应用三季串换留种方式(见附录B)。西南一、二季混作区,可参考一作区和中原二作区所用的留种方式。
2.4 对种薯的要求
种薯田均应采用生理上健壮、适令的小整薯(脱毒薯原种5克左右,单株系选的原种可大于50克)播种。种薯必须不带有过长的幼芽及纤细幼芽。
2.5 田间精选
种薯田必须严格拔除病、杂株。原种田应进行三次,第一次应于幼苗期进行;第二次应在现蕾至开花前(有翅蚜迁飞高峰前)进行;第三次在收获前结合选优进行。良种田应在现蕾期和开花期分两次进行。
2.6 密度
为了获得足够数量的小整薯,种薯田的植株密度应比一般生产田增加40%~100%。
2.7 施肥
种薯田应以有机肥料作基肥或种肥配合施相应的磷、钾肥,切忌单施过多的氮肥,以免造成徒长。禁止施由茄科植物的残株、枯叶沤制的肥料。
2.8 防除病、虫害
种薯田均应及时有效地防除病、虫害。晚疫病流行年分,当田间中心病株出现时,应及时喷洒波尔多液等药物进行防治。尤其要注意防除蚜虫,利用黄皿诱杀虫器进行测报,当出现10头有翅蚜时即开始定期喷药,或在田间设置黄色薄膜涂上机油诱杀蚜虫,也可利用银灰色薄膜驱蚜。此外,还应根据不同地区,注意严防当地其他病、虫害。
2.9 收获
必须按种薯的要求适时收获。收获前一周停止灌水,割掉地上部茎叶,及时运出田间,以减少块茎感病和加速幼嫩薯木栓化。收获时应防止机械损伤,避免霜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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