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经济的发展。2015年,国务院陆续对发展电子商务、推进“互联网+”行动和促进大数据发展作出部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要大力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年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都对大力发展农业信息化作出了进一步部署安排。我们要深刻领会、抓好落实,做强“互联网+”现代农业、农业农村大数据、农业信息安全保障“三大支柱”,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当前,农业现代化与信息化形成了历史性交汇,为农业实现转型升级、跨跃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在谋划和推进农业信息化的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农业信息化呈现出的四个特征:一是无处不在。未来将是一个人人相连、物物相连、业业相连的世界,互联网如同水、空气一样,每个人都离不开,必将融入到农业的各行业各领域。二是无中生有。网络世界孕育无限可能,未来农业物联网、农业大数据、农业电子商务、农业信息服务将会涌现出许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三是无微不至。目前,市场竞争正在由以产品为中心向以服务为中心转变。无论是相关企业向农民提供各项服务,还是向城乡居民销售农产品,都要增强服务意识,提供无微不至的优质服务。四是无边风月。“互联网+”现代农业、农业农村大数据以及农业物联网、农业电子商务等发展潜力巨大,前景无限美好。
同时,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农业信息化的巨大作用。一是加速转方式。有利于加快实现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和服务便捷化,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二是加速调结构。有利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立以消费需求为导向的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和生产体系,促进供给与需求的精准匹配,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三是加速促平衡。有利于加快实现农业的在线化和数据化,完善“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机制,提高基于数据的宏观决策和管理水平,促进农产品供求总量、结构的平衡。四是加速补短板。有利于加快信息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向农村集聚,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尽快补齐农业现代化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短板。
要按照“四化同步”发展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扎实做好农业信息化各项重点工作,为加快建设农业现代化提供新元素新动力。当前,关键是做强“三大支柱”。
第一大支柱,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这是发展农业信息化的“操作系统”。要加快发展农业电子商务,着力解决信息不对称、流通成本高、盈利模式不清晰、诚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加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扩大鲜活农产品直配、农资下乡和休闲观光农业电子商务试点。大力实施农业物联网试验示范工程,加快科技攻关,加大节本增效农业物联网模式应用力度,力争在畜禽水产养殖、高效设施农业等领域率先实现规模效益。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继续扩大规模、集聚服务资源、强化风险防控、健全市场化运营机制,加快全国信息进村入户平台上线运营,确保公益服务、便民服务、电子商务和培训体验在村级信息服务站落地。加大新农民培育力度,将村级信息员、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应用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大学生村官等培训项目,实施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组织全国竞赛,培育扶持一批既懂互联网又懂农业的新农民。
第二大支柱,发展农业农村大数据。这是推进农业信息化的“中央处理器”。加快农业数据化改造,大力推进数据整合共享和有序开放,充分发挥大数据的预测功能,深化大数据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创新应用。要夯实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的基础,建设国家农业数据中心,推进数据共享开放,发挥各类数据功能,完善农业数据标准体系。要把握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和应用的重点领域,支撑农业生产智能化,实施农业资源环境精准监测,开展农业自然灾害预测预报,强化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实现农作物种业全产业链信息查询可追溯,强化农产品产销信息监测预警数据支持,服务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数据资源共享,满足农户生产经营的个性化需求,促进农业管理高效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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