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部门《关于实施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的指导意见》要求,日前,湖北省水产局出台《关于做好以船为家渔民居住船和退出捕捞生产用船拆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渔民船只拆解工作。
《意见》要求,各级水产部门要积极做好渔民的工作,争取渔民的理解,争取政府的支持,争取拆解资金,确保以船为家渔民不再居住、生活在船上;有条件的地方,可将运行状况较好的渔船用于旅游观光和服务接待,与乡村生态旅游有机结合。
《意见》强调,要加强船只拆解工作的后续管理,密切关注已拆解船只渔民的动态,持之以恒地做好思想工作,关心其生产生活状况,防止出现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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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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