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青海把农田水利工作作为惠民生的实事来抓,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新增有效灌溉面积59.84万亩,改善农田灌溉面积157.42万亩。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建成各类农田水利设施8万余处,全省881万亩耕地实现保灌面积389万亩。
近年来,青海省各地积极推进农田水利改革,完善产权制度和监管体制,有力促进了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取得了不少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作为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的贵德县,目前累计落实水利投资14.6亿元,建成各类水利设施489项,农林实际灌溉面积达到20.63万亩,基本形成了一个蓄水、引水、提水、防洪、灌溉、水土保持为架构的工程体系,有力支撑和保障了贵德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为管好、用好这些农田水利设施,贵德全县已完成257项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登记造册工作,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转让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签订管护协议370份,小型水利工程有了“管家”。
贵德县水利局负责人介绍,通过农业水利改革,明确了权属,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全部属乡镇人民政府,使用权归村委会或者协会,通过农业水价精准补贴以及小型水利工程绩效考核奖励基金提高了协会积极性,管护经费也有了一定的保障。杜绝了工程有人建、没人管,权责不清,吃“大锅水”的老大难问题,使农田水利设施效益得到了更好的发挥。
在此基础上为高效节水、用水,贵德县完成了总投资1067万元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程,共布置自动量水设备41处,30个农民用水户协会以及分会日趋规范运行,试点村所征收的水费全部用于2016年小型水利工程维修管理,“乡镇政府+协会或村委会”管理模式已成为贵德县水利工程管理的主体,初步实现了“水管单位+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的供水管理和水费计收模式,收到群众的欢迎。
据了解,目前青海省在贵德县和互助县开展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改革,形成了由76个国有水管单位、314个基层水利服务机构、230个农民用水户协会共同担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省、市(州)、县、乡、村五级水利工程管理体系。下一步将在全省推广,以保障全省农业增产,提质增效,为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提供有力支撑。
青海省水利厅农村牧区水利处负责人介绍,农田水利是一项重要的农村基础事业。“十三五”期间,将对全省52处中型灌区、98处小型灌区进行节水配套与改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项目69处,新建饲草料地51处,总投资24.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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