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重庆市南川区出现了一种新现象:森林景观资源流转。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使用了森林景观后,都要按合同付钱。
这一现象最早出现于2008年上半年。重庆中电大宇卫星应用技术研究所看中了南川区乐村林场凉风垭-通灵庙-土地垭一带2.2万亩森林景观资源,打算流转过来搞森林旅游开发。双方一接触,研究所发现难度不小:一次性流转费高达1.9亿元,一时难以承受;大面积流转国有林地必须要在重庆市林业局办理手续,比较麻烦;国有林场流转了国有森林,怎么履行职责?
最后双方商定,只搞景观流转。协商后,双方签订了合同:林木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属乐村林场不变,由林场管理和经营;研究所投资建设景观、景点、非骨干道路和接待设施,并出资依法建设和经营旅游服务业;经营期70年;研究所每年支付景观资源租用费20万元给林场,租用费每5年调整一次,上调幅度不超过20%。
此后,这种流转方式被多家公司和业主效仿。
广东新红阳集团在西城永隆山建设永隆山森林公园,流转永隆山居委7社森林景观,涉及林农户71户,流转林地255.22亩,流转金额17.901万元。业主兰定合在兴隆镇金星村5社马家堡,投资1200万元流转450亩土地,其中涉及森林景观资源300亩,每年每亩流转费25元,建综合度假村,发展苗圃、水产养殖和林家乐。重庆市天策实业有限公司在木凉乡云都村、河图乡半河村流转森林景观资源1174.58亩,搞休闲度假苑,一次性支付景观资源费99.84万元,租用期为50年。
到目前为止,南川区流转森林景观资源共计11宗,涉及林地8.03万亩,流转金额达47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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