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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积极引导农村妇女创业就业



  为促进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增收致富,自2015年起,市财政整合设立市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引导资金,专项用于市辖区生活较为困难,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妇女创业。
  根据项目大小和规模,资金补助标准最高可达1万元。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按季申报拨付,今年上半年经过对各区申报材料审核及实地核实情况,第一批30个创业项目共计补助资金30万元已拨付到位。搜索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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