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调整和平衡职务发明人与所在单位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调动职务发明人从事发明创造及其运用实施的积极性,近日,国家林业局针对植物新品种职务育种制度到云南展开相关调研工作。
据了解,职务育种是指育种人利用本职工作时间和本单位(企业)的设备、资源等进行的植物新品种培育。这种情况下,培育出来的植物新品种权如何分配便成了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此次调研主要针对植物新品种权的权属制度、职务育种和非职务育种的划分及其权利归属。调研内容十分细致,包括了解目前实践中两种育种方式的划分及其权利归属状况;职务育种人署名权的保障情况,研究提出侵犯署名权的法律责任、救济途径以及保障措施;了解眼下单位给予育种人的奖励和报酬的做法和实际情况;调研目前职务育种品种权转化运用状况,弄清未能转化实施的主要原因,研究促进转化运用的措施及其法律责任等。
云南省林科院、中科院昆明植物所、昆明杨月季园艺公司、云南锦苑花卉公司、通海丽都花卉有限公司,以及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月季测试站等多家开展花卉新品种育种的企业和单位参加了调研座谈,相关企业和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分别做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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