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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花”2014专项资金开始申报
项目需由财政部门逐级上报企业销售额需500万以上
6月9日,云南省花卉产业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2014年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对花卉科技创新、花卉产业园区建设、电商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给予重点扶持。
为促进鲜切花产业提质增效,培育壮大加工用花卉和花卉种业,扶持地方特色花卉和绿化观赏苗木的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更好促进“云花”健康、持续发展,《2014年云南省花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列出了今年重点扶持的三大领域。一是花卉生产及基地建设。重点扶持花卉产业园区、花卉重点企业和花农合作组织规模化、标准化设施设备建设,对种植基地供电、大棚、喷滴灌、加热降温设备、采后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助,鼓励花卉标准化和环保节能生产。计划2014年扶持新建或改扩建观赏类基地5000亩、加工类花卉原料基地6000亩。二是花卉科技创新。鼓励花卉企、事业单位进行花卉新品种研发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对花卉良种的研发、引进、选育和推广以及花卉栽培技术和加工工艺的创新、应用推广等科技创新项目给予补助,加快自主新、特、优品种的开发及成果转化推广。计划2014年引进和自主培育花卉新品种20个,投入商业化生产的自主品种达10个,研究出8个以上的关键技术,示范推广4个以上,开展至少5期专业培训。三是花卉服务体系建设。对完善花卉服务体系开展的交易平台建设、标准化体系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等给予补贴,项目实施期为一年。计划2014年,使云南花卉交易和物流外运能力在2013年基础上继续提高17%。
据了解,申报基地建设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花卉企业登记注册和营运时间需两年以上,生产规模较大、产品质量较好、带动农户范围较广,能够促进农民增收,具有区域优势和稳定的盈利业绩,财务管理规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5%,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并且花卉生产性收入占企业经营总收入的60%以上,每年能够吸纳50人以上的农民在本企业就业。花农经济合作组织则需在工商部门注册,专业从事花卉生产经营年限在一年以上,有章程,成员在50户以上,财务管理规范,运行机制合理,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能忠实代表合作成员意愿,较好地为合作成员提供信息、培训、技术指导和产品营销等服务。申报花卉科技创新的花卉还需有较强的自主研发创新和应用推广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卉品种或技术专利3个以上,申报主体为从事花卉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等的相关事业单位,需要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良好的管理运行机制,财务管理规范。
此外,《指南》还对资金管理与监督、申报时间、申报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项目申报于6月30日截止,申报时需要提交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时需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财政局逐级申报审核,经县(区、市)政府同意后逐级向省花产办和省财政厅申报,省花产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选,并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初选后的项目进行评审,再报省政府审核批准。最后,省花产办根据省政府批准意见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责任书,省财政厅联合省花产办将资金和项目计划由州(市)财政逐级下达到项目所县级财政,项目所属县(区)财政局根据项目责任书及时拨付资金至项目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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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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