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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改善双峰县生态环境,确保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加快绿色双峰建设进程,促进双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2016年开始,双峰县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确保到2018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在46.7%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353.5万立方米以上,重要生态区域和重点生态部位的林相明显改观,林分质量显著提高,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更加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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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禁伐范围主要是全县范围内的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铁路(娄邵铁路)、高速公路(娄衡高速、沪昆高速)、国道(G320)、省道(S210、S334)两旁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全县禁伐面积达3618.9公顷,其中商品林面积1231.4公顷;禁伐范围内除实施森林抚育、灾害木清理、开设防火带、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林木采伐以外,不得实施其他任何性质的商业性采伐;禁伐范围内的竹林、工业原料林以及林木流转合同到期的林木确需采伐的,必须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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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组织领导,双峰县成立了实施森林禁伐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林业、发改、森林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督查全县实施森林禁伐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取得圆满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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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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