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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林业改革的建议



  现在国有林业企业自有一些资金,远远不足以把其管辖林地全部开展种植和养殖业,可供开发林下经济的林地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即需要筹集社会资金投入到林下经济中来。现在既存在着如何吸外社会资本与林地相结合共同发展的问题,又要做到保证目的树种的正常生长,二者要兼顾。若把林地使用权完全转让,失去对林地的控制权利,容易造成林地中目的树种的生长由于开发林下种植养殖而破坏,同时林地的收益也不易掌握和分配。可见把林地使用权完全出让并不是最佳选择。在既要管好目的树种,又要吸引投资于林下经济的大框架下,把林地使用权和投资按股份结合在一起,共同组建股份制公司,按《公司法》运营该股份企业不失为一种具有可操作性,又不失控的合作模式,即社会资金与国有林地使用权合股的种植,养殖合作企业。只有吸收社会资金与林地使用权捆绑在一起,才能把林下经济做大做强,才能长久发展下去。
  林业企业改革重点在林下经济职能部分,即在保护森林和林地用途不变前提下,建立起林下经济发展的模式及相应的法律制度体系。发展林下经济核心是林地使用权的改革。而林地使用权资本化才能使林业企业做大做强
  究其林业一直没有改革的原因,一是国有林业企业改革没有提到重要地位,没有到非改不可的程度。二是国有林业一直是以采伐为主,直接收获着大自然森林给予人类的财富,处于企业收获的阶段,大自然的红利支持着国有林企为国家和社会提供大量高价值低成本收益,这个收益维持着社会的发展,维持着国有林企的生存。没有改革的紧迫性。三是这十几年来国有的其他企业在改革,社会运行经济体制在向市场经济转化,林业作为基础性原材供给行业为国企改革和社会经济体制改革提供经济支持和稳定性,对于这些能稳定的产业没有急于改革。林业企业为其他国企改革和维持社会稳定牺牲掉自己改革发展的机会,一直维持到现在。但现在国有林企到了必须改革之时,首先是林业资源已经基本全部采伐光了,几乎没有成材树可供延续采伐;环境要求保护森林、保护水源、保护环境;林业企业由采伐为主转为哺育为主,经济发展模式也由采伐转为林下经济,以下林下养殖种植,保护森林保护林地;林业企业由以收益为主转为林下经济投入和收益并重阶段,林下不再是一个为国家采伐木材的简单工具,而是要在市场中独立生存的经济主体。国有林业企业改革关系到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民生改善,林业也要成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承担起林业企业的历史责任。要完成国有林业企业改革,必须在《森林法》的框架下构筑完成可操作的法律条例,希望尽快设计出可以具体操作性的国有林业企业改革方案。
  民进组政协委员
  杜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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