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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国家林业局驻合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安徽处处长潘虹率检查组来到我县检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副县长赵毅强及相关省、县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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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一行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现场座谈,对我县地林权管理、森林采伐管理、森林经营、林业执法监督、森林资源监测以及林业建设投入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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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泾县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结合森林城镇创建,美好乡村建设等工作,积极推进项目造林,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4.41%,森林蓄积总量已近600万立方米,森林资源保有量跃入全省五强之列。同时,强化执法监督,三年来共立案查处森林刑事案件31起、野生动物行政案件47起,有效保障了森林资源安全,促进了县域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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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对我县在建立和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方面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认为我县在造林绿化、林木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林政执法、林业建设投入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希望我县依照林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内容,细化各项考核任务,突出各乡镇特色,对乡镇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行详细清楚地说明,并及时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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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毅强对检查组来我县检查指导表示欢迎,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感谢,要求县林业部门按照检查组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立足本县实际,积极整改,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培育和林政资源管理的工作力度,为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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