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微博花店乃至网络花店来说,创意是花艺创作中最关键的部分,是作品得以产生的重要环节,但仍有不少人“为省事,靠模仿”,理直气壮地走着仿冒的“捷径”,剽窃、抄袭、擅自复制、使用他人作品创意已成为最主要的侵权方式。
在当前环境下,多数权利人在被侵权后,除了自认倒霉便再无下文。在寻求法律保护的同时,自我保护的意识也同样重要。要知道,一次次的纵容便是对自己原创成果的蔑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自己,创意产业的竞争说到底是创新思维的竞争。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知识,尊重原创。毕竟,创新的过程是艰苦的,任何一件发明创造都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如果谁都可以复制拷贝,谁还有继续创作的动力呢?
笔者不由得想到了上海田子坊,他们在2009年成立了“田子坊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这在当时不仅是在上海甚至在全国也属首例。田子坊的企业主动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勇于担当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而不是在被侵权后一味地埋怨法律存在漏洞,或是随波逐流放任不管。
只有法律与自律同步才能形成良性的循环,权利人都主动维权,公众才能对原创作品的版权心存敬畏,对剽窃产品深恶痛绝,相信将盗图行为“连根拔起”的日子并不会太长远。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hq/1/2016-09-02/hq_1089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