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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苗”需要变被动为主动



  “给钱就卖!”这句话最近在微信朋友圈里出现的频率颇高,可见大家的苗木销售压力之大,“忍痛割肉”风起云涌。现在,销毁部分苗木进行生产结构调整的人不在少数,最近本报刊发了一篇题为《适应新常态从毁苗开始》的文章,就讲到福建的一位苗木种植者对自己的苗圃“痛下杀手”,将规格小、品质差的几万株加拿利海枣全部销毁。
  这位种植者表示,近几年加拿利海枣小苗在华南地区产量极大,严重供过于求,这些小苗在两三年内销售出去的可能性极小。即使能卖出去,价格也会很低,而且还要增加各种人工成本。“不如把土地、人工等资源留给有市场需求的大苗。”笔者认为,在新常态下,苗木种植者在“毁苗”的行为上还应该更主动一些,而不是等到卖不掉了再被迫毁苗。
  “苗木种植如果到了第4年还没有销路,则应将其销毁,因为它的投资价值已经很低了。”在一次绿化苗木博览会上,海宁俄勒冈苗木繁育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查理给大家带来了美国商业苗圃的发展情况介绍,其中讲到的这句话让笔者印象深刻。
  查理进一步解释,美国用苗方的思维方式是这样的:树龄超过4年的苗木移栽成活率不稳定,运输成本也高,“性价比”远远不如树龄在3年以下的苗木,因此美国销量最大的是3年生苗。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苗木市场中大苗一度是抢手货,数量少、利润高、好销售,原因是用苗方往往都有“立地成景”的需求。很多苗圃准备销售的苗木没有达到预期,那就再建苗圃,把苗木稀植,养大了再卖,依然会有很好的经济效益。然而现在大家看到,近两年的市政绿化工程苗木需求规格下降的趋势非常明显,大苗市场大规模“复出”的几率基本为零。从目前的苗木市场来看,华北地区胸径12厘米至30厘米及以上的落叶乔木,高4米至6米及以上的针叶树成交量同比大幅下降,以前那种胸径三四十厘米的行道树大规模种植现象已经不见了。
  绿化工程中苗木规格的下降是行业发展更科学、更理性的表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苗木种植者必须摒弃以往的经验,对市场进行更深入的了解和分析。在苗木生产过程中融入更多的“企业经营”理念,做到“能算账、会算账”,才能在未来苗木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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