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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城镇化率为54.77%。城镇化的发展给我国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新挑战。尤其是处在城镇化最前沿的乡村,我国城镇化将它们推到了时代变革的前列。当前,城镇化快速发展对乡村土地空间和自然资源需求的增长,与乡村有限的土地资源和自然环境承载力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如何在推进乡村景观建设的过程中,既能收获美丽的风景让人赏心悦目,又能提升当地村民福祉?前不久在京召开的乡村风景园林建设论坛上,多位专家从不同角度指出了发展路径以及急需关注的问题。
乡村规划要解决问题
农村是人类聚居发展历史上的重要一环,有城市不可替代的存在价值。在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风景园林专业院院长李金路看来,农村以其独特的自然环境、田园风光、诗情画意和人文魅力,对城市人群产生着吸引力。
他指出,农村城市化不是消灭农村,也不是同化农村,农村应当依据自身的乡土环境优势,吸引城市居民,服务城市。而城市反哺农村和城乡一体化,也并非是让城市养活农村,而是要完善农村的基础设施,改善居住环境。规划建设中,不能采用“一刀切”的策略对待多样化的农村,风景农村、田园农宅应当有更多的发展选项,应当进行市域空间的村镇风貌体系规划,明确农村风貌的发展方向,使农民获利、风景区获利、城市获利。“乡土不等于低档,更不是原始落后;乡土的外表下掩藏着现代;乡土不仅仅是‘穿衣戴帽’,而且要立足原住民骨子里的乡土。”他呼吁,乡土需要“赤脚风景师”和高水平的设计师共同打造。
针对景区内村镇规划设计,李金路强调,村镇规划要深化、具体解决“三农”、旅游产业、生态景观、规划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它包含旅游策划和规划的部分内容,建筑方案构思的内容,农民问题对策和田园风光建设内容,以及项目打包对应立项审批的内容。“总体规划是体现资源价值,详细规划体现更广泛资源的价格,表现为从‘价值’向‘价格’的转换。‘详规’不仅是‘总规’的深化,而是一个提出更深层次问题和解决问题、按照总规意图结合资源特征进行再创造和升值的规程。”
从整体上保护乡村文化
“乡村遗产是乡村发展的重要资源之一,也是千百年来当地人民创造的不可复制、不可替代的文化遗产。”DDON笛东总裁兼首席设计师袁松亭指出,“基于一种理论研究的需要,我们依据农村文化遗产所具有的核心价值属性作为评判标准,将农村文化遗产划分为农业文化遗产、乡土建筑遗产、民俗文化遗产。农村文化遗产是在农村地区赋存的,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种类繁多、特色各异、经济文化与生态等价值相统一的文化遗产体系。”
乡村遗产是一种活的文化传统,具有活态的属性。袁松亭提出,乡村遗产的保护应与乡村社会结构的转型、城乡功能的重新界定相适应,避免出现单纯的高档化、商业化现象。此外,要鼓励政府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社区推进、专家参与、多方共赢的遗产活化模式,同时探索乡村建筑遗产“流转”、“活化”的新路径,发展有历史记忆、区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乡村。
“具体而言,保护分为三个层面。”袁松亭强调,首先是整体保护。文化遗产植根于特定的人文和自然环境,与当地居民有天然的历史、文化和情感联系,这种联系是文化遗产不可分割的部分。在农村文化遗产保护中,不能只保护文化遗产中某个类型或某几个类型,而是应该把农村文化遗产系统及其赖以存在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作为一个整体加以保护。
其次是动态保护。文化本身是由人来承载的,农村乡土文化本身是活的,它不可能一成不变地被凝固下来。通过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来有效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并将其传承下去。
第三,原真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的是“原生态”,应对农村文化遗产进行“封闭”保存,反对过度的商业性开发活动。同时注重乡村遗产保护的原生的外显形态和原生文化属性,创造一个更适合它们生长的客观环境。
袁松亭指出,破碎化、孤岛化是当前乡村文化景观面临的主要问题。只有基于整体保护的视角,从区域保护的层面上构建传统乡村文化景观保护的网络系统,才能保证文化景观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建立多级遗产景观廊道把各个细胞单元串联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文化景观网络,并且形成传统文化景观网络与现代景观网络、自然生态网络形成综合交融的格局,使得传统文化景观网络与其他网络形成耦合和有效联系的模式,这是未来传统乡村文化景观保护研究的重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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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hq/1/2016-09-02/hq_105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