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2015年湖南省财政扶持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正式启动,标志着1000个为水稻生产提供全程机械化服务的现代农机合作社要在今年内全部建设完成。按照扶持标准,省市县财政按照以奖代投方式进行补助,其中省财政补助15万元,市州、县市区财政补助15万元,其余部分由合作社自筹。
湖南省明确,对于财政扶持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必须是依法注册并按相关法规严格管理的农机合作社。
申请财政扶持建设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已经工商注册登记;按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要求新购置100万元以上的农机具,所购机具应为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产品;入社户数不少于5户,其中80%以上为当地农户;经营土地规模在500亩以上,其中集中连片经营300亩以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条件可放宽为:经营土地规模400亩以上,其中集中连片200亩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800平方米以上农机停放场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可放宽至500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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