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日介绍,日前在京召开全国物价局长会议提出尽快研究制定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界定标准和处理办法;重点查处操纵市场价格、垄断货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价格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中国粳米、玉米等粮食品种,大蒜、蔬菜、绿豆等农副产品,以及三七等中药材价格上涨较多,既受西南地区旱情、中东部地区持续低温等不利天气影响,也与极少数经营者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密切相关。
会议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重要商品价格变动的规律,完善价格信息系统,掌握生产量、交易量、生产成本、流通环节加价、政府储备、资金流向、库存变动等具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查明,及时上报,坚决预防和制止“游资”投机炒作。
会议要求各地认真研究完善粮食、猪肉、食糖、棉花价格调控办法,积极采取信息引导、扶持生产、产销衔接、储备吞吐、组织调运、促进流通,以及必要的临时价格干预等手段,切实保障供应,稳定价格;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建设副食品生产基地和市场体系,向城乡低收入群体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会议还要求,各地及时主动发布商品生产、供应、需求、价格变动的真实信息,澄清不实传言,制止虚假消息传播;通过媒体发布价格主管部门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的工作进展,公开曝光一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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