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春节期间渔业生产和谐平安,保障渔民和渔业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云南省农业厅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农办机〔2014〕255号)和《盐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落实安全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通知》(〔2015〕)3号文件精神,1月27日,盐津县农业局渔政站组织人员对全县渔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对白水江电站库区的养殖渔船等进行重点安全检查。一是养殖单位生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二是要求库区养殖生产渔船一定要配备救生、消防等设备;三是检查养殖网箱浮桶的安全承载及相关安全保障设施的配备等;四是严禁渔船载客、超载,禁止船员饮酒航行;五是对网箱养殖苗种来源、鱼苗、饲料和添加剂进行了解,并对养殖生产的“三项记录”进行了认真检查。坚决遏制渔业安全事故,确保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此次共检查出动执法车辆5车次,参与执法渔政检查员4人,检查4户网箱养殖户以及5艘养殖生产用船,散发渔业安全生产宣传资料20余份。检查中对个别养殖渔船救生衣不随船配备、部分养殖网箱排放混乱、走道老化等存在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当场开具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同时提醒渔民在生产过程中要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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