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8日,彭州市畜牧局向四川润兆渔业有限公司颁发了《成都市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证》。自此,彭州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确权颁证试点工作顺利完成。该项工作试点在军乐镇,另一户养殖户已于2015年12月10日获得经营权证书。
根据成都市水务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颁发的《成都市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登记管理办法》(成水务发〔2014〕112号)文件要求,彭州市畜牧局及时制订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养殖水面权属、承包人、承包合同、承包养殖水面堪界、镇村初审及登记公示和申请等资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登记要求的,按规定发放《成都市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证》。开展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登记确权,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养殖水域、滩涂利益关系,保障水域、滩涂使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解决水面养殖经营资金困难,打破水产养殖融资瓶颈具有非常重要的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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