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明溪县长生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潘长生特别高兴,因为他种植的蔬菜有了“身份证”。该县农业局有关人员来到潘长生的蔬菜基地,将一块“福建无公害农产品蔬菜基地”的牌匾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以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送到潘长生手里。
据悉,潘长生在王桥村建立了300亩蔬菜种植基地,发展“猪-沼-菜”有机生态种植模式,每年从生猪饲养场购进猪粪300多吨作为有机肥,给蔬菜吃上了“营养餐”,让蔬菜更加绿色,更加生态。今年,该蔬菜基地被福建省农业厅认定为无公害蔬菜产地,其基地生产的结球甘蓝、萝卜、花菜、黄瓜、辣椒等农产品获得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定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预计年可销售无公害蔬菜900余吨,销售收入可达2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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