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海南省农业厅召集7市县农业部门在琼中召开种苗监管现场会,当场销毁12万株在种子种苗市场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检疫不合格的琼中绿橙种苗。
今年1月1日,新修订后《种子法》正式实施,该法规的颁布,标志着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由过去的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进一步明确了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综合执法机构或者委托的种子管理机构,可以开展林木种苗执法相关工作。明确了种苗行政执法的职责。
为规范种子、种苗生产和经营,打击伪劣种子种苗坑害农民行为,普及新的种子法规知识。省农业厅联合各市县农业部门开展香蕉、柑橘等农作物种子、种苗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对全省各市县种子、种苗生产和经营市场开展摸底调查,规范监督种子、种苗流入市场过程。
经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业执法队检查发现,琼中海榆中线某私人经营的苗圃基地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相关检验证书,并且送检的绿橙种苗发现存在疫情风险,立即要求该基地在限定日期内整改。该基地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未达标,琼中农业执法队集中销毁了12万株检疫不合格的绿橙种苗。以此警示种子种苗行业人员,今后一旦检查发现未按照正常程序种植经营,检疫不合格的种子种苗,一律当场销毁。
省植保站农艺师陈剑山介绍,目前香蕉枯萎病、柑橘黄龙病、柑橘溃疡病、红火蚁等病害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省农作物的生产,种子、种苗市场监管亟需加强,从种植源头控制农作物病害延伸。
省农业厅执法稽查处处长梁安琼介绍,目前种子种苗市场专项执法行动第一阶段已经结束,全省各市县正在上报执法情况。省农业厅采取疏堵结合方式,一是要督促各市县农业执法部门严格按照新《种子法》规定,防范具有疫情风险的种子种苗流入市场,从源头控制农作物病害蔓延;二是对经营规范、检疫合格的种子种苗生产基地提供服务到位,保证种子、种苗市场供应足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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