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渔业局《关于做好2013年“菜篮子”产品水产项目工作的通知》(赣渔生函[2013]16号)文件精神及2013年南昌市“菜篮子”产品水产项目申报情况,经审核,确定了一批“菜篮子”产品水产项目名单。为加快推进南昌市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增强该市水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确保“菜篮子”产品水产项目建设取得实效。南昌市渔业渔政局特制定了有关注意事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渔业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各项目区也要相应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调相关单位,统筹优势资源,集中资金投入,抓好项目的组织落实工作,并指导和督促承担单位抓好项目的实施工作,保障项目建设质量。
二是明确资金用途。项目采取先行建设、竣工申报、市级验收、省级抽验、合格补助的实施方式。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进排水设施改造、池塘清淤、池埂平整等;自筹资金主要用于电、路、绿化等养殖基础设施改造,养殖机械设备升级,加强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和质量安全管理等。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内容,要规范建立项目建设资金明细账,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
三是严格考核验收。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与工程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明确中央资金建设内容,必须在2014年1月5日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中央资金必须开具正规发票,并保留项目建设全部原始凭证,同时由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初验,提交初验报告,初验报告包括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最终成果和绩效目标完成评价。2014年1月10日前,由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核验收,对照需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建设的内容是否与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一致,且项目建设内容必须在2013年当年实施,对于以前年度实施的或实施内容不一致的将不予补助,同时填写《“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技术考核表(渔业)》。省渔业局会同农业、财政部门,进行抽查复核。考核验收结束后,根据验收得分顺序,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资金补助原则,将全部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各项目县(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组织指导,积极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包干负责,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要落实督导检查责任,定期深入实地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主要领导汇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争取其他支农资金向项目区倾斜,确保项目建设取得成效。要认真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水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要加强项目建设档案管理,保存好各项工作资料,以便验收考核时查验。
五是其他相关要求。考核验收完成后,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项目单位的项目总结、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初验报告及《“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技术考核表(渔业)》,于2014年1月15日前报省渔业局生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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