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田田鱼”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证明商标,这是丽水市青田县继“青田石雕”之后的又一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该县稻田养鱼始于唐朝,至今已有1300多年,田鱼虽出自稻田而无泥腥味,肉质细嫩,味道鲜美,鳞片柔软可食,营养十分丰富,深受人们的喜爱。早在1999年,该县龙现村就被国家农业部授予“中国田鱼村”,2005年6月被联合国评为亚洲唯一一个世界农业文化遗产---稻鱼共生系统保护实施地。目前,该县稻田养鱼面积达10余万亩,其中标准化面积3.5万余亩,田鱼年产值过亿。作为特色产品的“田鱼”,不仅畅销周边县市省,而且走出国门远销欧洲。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发展传统农产品,自2007年以来青田县局会同相关部门多次召开申报指导会议,引导、帮助申请注册“青田田鱼”证明商标,以此拉动田鱼产业化、品牌化发展,带动农民发家致富。在省市县领导的重视下,通过不断修改、补充申报材料,加强与国家商标局领导沟通协调,历时6年终获准注册。“青田田鱼”证明商标的成功注册,使青田田鱼这一地方特产有了自己的“护身符”,对进一步扩大青田田鱼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提高市场竞争力有着重要作用,同时也为该县对外宣传增加了一张金名片。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hq/1/2016-08-11/hq_78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