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在强化督导督查的基础上,加大对“幸福家园工程”配套资金保障力度,截至6月底,有9个县(市)区已下达配套资金1.17亿元,其中,长乐市下达2650万元,连江下达2110万元,闽清下达1050万元,罗源下达865万元,永泰下达2360万元,晋安610万元,马尾1300万元,仓山60万元,高新区700万元。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hq/1/2016-08-10/hq_71517.html
上一篇 : 闽清县农机站积极参与灾后救援工作
下一篇 :泰宁杉城:精准扶贫初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