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为加快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应用水平,市委、市政府日前正式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按照这一意见,到“十二五”期末,湖州将成功引进和繁育一批适合本地的优良品种。
湖州市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农业科技企业,全市优良品种覆盖率达95%以上,先进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以上,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居全省前列。
农业科技创新,企业是主体。《意见》提出,湖州市将进一步突出创新主体培育,加大对农业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这类企业创建研发中心和企业研究院。
湖州市大力培育现代种业企业,支持企业引进育种先进技术和装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的商业化育种和种业应用技术创新体系。
同时,加强种业企业科研基地和制繁种基地建设,加快发展特种水产、畜禽、桑苗、茶苗、湖羊、竹子等具有本地特色优势的苗种基地。
到2015年,全市力争省级农业科技企业研发中心达到160家以上,省级农业科技企业研发中心80家以上,培育3至5家区域性、专业性骨干龙头种业企业。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将进一步得到完善和健全。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目标,尽快形成以市、县(区)农业推广机构为龙头、乡镇农业服务机构为骨干、村级农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技推广体系。
通过政府订单、定向委托、招投标等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使农技推广服务多元化。
农业科技创新发展必须不断提高从业者素质和技能,到2015年,全市要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项目10个以上;引进、组建优秀创新团队5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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