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从2015年10月底开始截止到目前,朝阳市环保局和畜牧局共同组织完成了朝阳市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将全市畜禽养殖区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非禁养区。
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区域分七大类,第一类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路域范围。第二类为风景名胜区,包括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第三类为自然保护区,包括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第四类为城镇居民区,包括城镇建成区、工矿区、开发区、农场林场的场部驻地。第五类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指以培养人才,发展文化、科学、技术为主的区域。第六类为生态保护红线区,指生态保护红线所包围的区域。第七类为朝阳市其它需要保护的区域:大、小凌河及其支流历史最高水位线或两岸护堤范围内(凌河保护区管理范围以内)。在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已有的畜禽养殖场污染物达标排放并于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依法划定的限养区为禁养区边界外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的区域,共分为七大类,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地表湖库水体堤岸两侧外延一定区域,以及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养区域。根据管理实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地表水一般沿边界外延200—500米,地表湖库一般沿边界外延800—1500米。在限养区内,原则上不再批复新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的项目,不得改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本方案公布实施之日前建成的原有畜禽养殖场应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并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在非禁养区,要大力提倡适度规模化养殖,优化养殖小区布局,实行污染物集中治理,达标排放。新、扩、改建畜禽养殖场时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责任编辑:潘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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