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征求《关于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指出,为进一步强化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兽药产品安全有效,农业部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推进实施兽药产品二维码标识制度,对兽药产品实施追溯管理。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征求《关于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文件指出,为进一步强化兽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兽药产品安全有效,农业部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推进实施兽药产品二维码标识制度,对兽药产品实施追溯管理。利用一年半时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信息准确、实时在线的兽药产品查询和追溯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为做好实施工作,兽医局组织起草了《农业部关于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告提出,兽药生产环节将在2016年6月30日前,实现所有兽药产品赋二维码出厂、上市销售。自2015年起,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兽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在经营、监管环节,计划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实施兽药经营和监管环节追溯管理工作。
兽药是动物养殖的必需品,关乎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也牵涉行业多方的共同利益。多年来国家对于打击假冒伪劣兽药的工作从未间断,但屡禁不止。对兽药产品实施“二维码”标识,建立全国统一的追溯系统,实现对兽药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追溯管理,是进一步履行好兽药监管责任,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的必要和创新的举措,业内生产企业、养殖场(户)、监管部门等多方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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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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