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事业即直接或间接地为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居民生活服务的部门、企业及其设施。主要包括自来水生产供应系统、公共交通系统、电气热供应系统、卫生保健系统、文化教育系统、体育娱乐系统、邮电通讯系统、园林绿化系统等。那么村委会办理公益事业要注意哪些问题?
具体案例:
2008年春天,某村村委会经过研究决定:为了美化环境、整理村容村貌,在村里修二十个垃圾池,并通过大喇叭向村民进行了通告。村民史某某说,“净整些没有用的,咱村吃水这么大个事都没解决好呢}”村民刘某某也持反对意见,“应该建个幼儿园,孩子上幼儿园还要每天坐车去别的村,垃圾池的事确实不着急。”
详细解答:
本事例中村委会所办的公益事业遭到村民的反对,归根到底是因为没有发扬民主造成的。
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村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公共事务是指与本村全体村民生产和生活直接相关的事务, 公益事业是指本村的公共福利事业。两者有所不同,但又不可截然分开。在实际工作中,村委会兴办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主要有修桥建路,修建码头,兴修水利,兴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植树造林,整理村容,美化环境,扶助贫困,救助灾害等。
村委会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着眼于解决村民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如行路难、吃水难、 小孩入学入托难、老人照看难等。兴办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要从村民的实际需要和困难中选取项目, 只有如此,才会受到村民的欢迎,想村民之所想,急村民之所急。 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二,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根据本村村民的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考虑本村经济和村民的承受能力,决定办理的事项。绝不可好大喜功,贪大求全,盲目上项目,加重农民负担。否则,就会造成办不了也办不好的局面,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浪费人力、财力、 物力,挫伤群众的积极性。
第三,要坚持民主自愿的原则。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村民决定要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经过充分发扬民主,由村民讨论决定的事情,村民就会自
觉自愿、同心协力去办,遇到困难也容易解决。要坚决制止强迫命令、违背群众意愿的瞎指挥做法。
相关法律:
《村委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 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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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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