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萧山区专门出台相关文件,从2016年起全面实施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今后,具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只要按照责任和义务保护好列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和其他一般耕地,就能分别享受到每亩每年90元、50元的补偿金。
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分两部分。其中,农业部门实施的耕地保护补偿标准,按中央下达的金额直接补偿到农户,约90元/亩;国土部门实施的保护耕地以奖代补资金,按50元/亩的标准补偿到村级组织。
耕地保护补偿金,是对农户保护耕地积极性的激励,但要真正拿到并且使用这笔补偿金,也需通过相应的“考试”。一旦发现问题,将被立即取消补偿。根据规定,萧山区申请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的农户,应承担相应的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被非法占用、不撂荒、地力不下降。申请耕地保护补偿资金的村级组织,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按规定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面积)等相关内容;依法保护和管理基本农田;依法进行耕作和种植等农业生产;严格按规定使用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在辖区内无新增违法违规用地现象等。
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萧山区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试点,按每年每亩100元发放给浦阳江生态区8个镇和益农镇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资金,共纳入发放范围179个村级单位,面积约19万亩,已经发放补贴资金6834.27万元。同时,从去年开始,萧山区实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凡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2015年,经调查有农户数118003户,核定补贴面积19.34万亩,发放补贴资金1767.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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