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兽药残留标准的有残留限量标准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我国制定发布了《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235号公告),制定发布了属于国家标准序列的兽药残留检测方法145项,其中水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14项。
据了解,农业部已基本完成《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修订工作,下一步将履行公开征求意见、对WTO通报、批准发布等程序。
疑问四:兽药残留标准国内外有无差异?
【回应】 我国限定最高残留标准的兽药种类及具体限量值设定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我国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标准主要采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美国或欧盟的标准。在欧盟未规定限量标准的情况下, 我国主要采用美国标准。目前我国限定最高残留标准的兽药种类及具体限量值设定基本达到了发达国家的水平,与国际接轨。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目前共制定57种兽用药物在牛、猪、禽、羊等主要动物组织中的限量值。《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的指令》是欧盟管理兽药残留最核心的一部法规,确定最高残留限量共118种。美国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体系中,有最高残留限量值的品种包含了兽用抗生素类、抗寄生虫类、抗组胺类、激素类药物等,共108种。我国制定最高残留限量的兽药共96种。
关于残留限量标准,各国在药物品种设置上有差别。如抗生素类药物:欧盟51种,美国34种, CAC15种,中国37种;抗寄生虫类药物:欧盟38种,美国17种,CAC21种,中国34种;抗球虫类药物:欧盟3种,美国19种,CAC2种,中国17种。
有些兽药在我国未规定限量而其他国家有规定,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产品未在我国批准使用。如欧盟对双氯青霉素、青霉素V钾、巴龙霉素、氟尼辛、托灭酸、美洛西康、巴喹普林,美国对硫酸庆大霉素、潮霉素B、制菌霉素、卡巴氧及代谢物、烯丙孕素、吠喃哇酮、莱克多巴胺、竹桃霉素等均规定了限量,而我国除硫酸庆大霉素外,其它几种药物因未批准使用均没有规定限量。
一些药物在国外禁用,在我国也未注册。如阿伏霉素,欧盟、美国、日本在所有食品动物中禁用。我国兽药典中不含有阿伏霉素,对其没有做出规定。还有一些,国外禁用而我国规定限量,如欧盟规定禁用的药物喹乙醇,在我国可作为(35公斤及以下)猪生长促进剂使用,并规定在猪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0.004毫克/千克,肝中为0.05毫克/千克。
我国未禁止使用磺胺类药物,但规定在所有食品动物所有组织中的残留限量低于0.1毫克/千克,这项规定与欧盟和美国相同。美国禁用氟喹诺酮类(沙星类)物质,我国与欧盟未禁用,但规定了限量。日本禁用恶喹酸,其他国家和组织没有规定,我国对其在牛的肌肉、脂肪、肝脏、肾脏中的限量有规定。
总体上,各个国家和地区除了国际上对其毒性达成共识的药物全部禁用之外, 关注的禁用、限量使用兽药种类有差异。欧盟主要关注激素类药物作生长促进剂和抗生素药物作饲料添加剂两方面,美国更关注抗生素类药物,我国更关注兴奋剂类药物和抗生素类药物。
沈建忠指出,尽管我国兽药残留限量参照国际和发达国家标准制定,并且兽药使用都有休药期规定,但从根本上解决畜禽产品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仍存在较大难度。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兽药使用不规范,休药期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用药制度不完善,急需出台处方药管理规定;三是残留监控措施在有些地方没有落到实处。
在水产品的生产、流通环节,兽药禁用及残留限量标准执行得如何?怎样规范和监管激素、抗生素的使用?请看下期“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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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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