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GSP的实施,我个人认为无非是提高了经营单位的门槛,对兽药经营企业有了更高的要求。渔药生产企业、经销商除应关注实施GSP外,还应关注民法、产品质量法、工商法等相关的法律,进一步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通过掌握各种法律,规避风险,做强做大。
未来中国渔药业的发展,不是一个企业单独发展的问题,渔药企业应贴近养殖户,和苗种、饲料等行业一起为养殖户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服务。近年来农村养殖合作社的发展,更进一步加强了这种发展趋势。
新国标,以不变应万变
——拜耳(四川)动物保健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经理刘涛
未来中国渔药行业的发展趋势必然是优胜劣汰的,渔药企业应该坚持为养殖户服务的原则,加强服务的企业将最终存活并继续壮大。
对于新国标药时代,我认为渔药企业应以不变应万变。而我公司将会坚持公司的原则,对任何可能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产品我们都将不予批准进入市场。
关于微生态制剂、鱼肥等企业标准产品行政管理归属不明的问题,这和国家的意识有关,近期农业部的答复也非常明确,针对水体的保健品不归属到兽药范畴,因此对于渔药企业来说,坚持负责的态度最重要。
管理规范、专业的企业将胜出
——天津汉普森药业集团水产事业部总经理蒋黎明
新国标渔药的到来将为我国水产养殖业防病治病带来名副其实的用药时代,由于目前我国渔药标准不明朗,一旦过渡到阳光之下,会有更多的GMP企业进入水产行业,使行业向有序竞争发展。
未来的渔药行业的领军者将属于行业内管理规范、专业的企业。只有可控,开展业务,建立流程,才能找到问题的关键点,规避各种意外状况。GSP实施以后,可以更好地加强内部建设,强化服务体系构建,使产品从使用终端到销售环节都有据可考,避免产生争议,我认为渔药企业可主动帮助经销商通过GSP,让他们积极融入并保证经营环境健康持续发展。
中国的“鱼”不需要药!
——江苏省宿迁市伯利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孙广好
中国的“鱼”不需要药!有一句良心话:中国的鱼已经被“药”了几十年了!谁之过?我希望不要让这种“过”上升为国家化,否则百姓索赔的理由都没了,更不要让这种中国“鱼”的悲哀转嫁给国家。做一个社会期待的企业和经销商才会和谐,才是百姓之福,也使你能赚钱,赚得心安,赚得长远!
安全意识最重要
[1] [2] 下一页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yz/sy/2010-10-20/1205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