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如此,尚勋武认为,“毒豇豆事件”也恰恰说明目前食品安全执法的保障力太弱。“武汉大城市市场使用定量检测,海南的县里使用的是快速检测,国家和地方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检测的投入。不仅改善设备,也要加强对一线检测人员的培训。”《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中也指出,中西部和其他困难地区财政经费到位率很低,缺口很大,直接导致监督抽检范围缩小、频率下降、批次减少,影响了执法的效果,也容易埋下食品安全隐患。建议国务院督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食品安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国务院要通盘考虑各级政府实施《食品安全法》所需经费,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转移支付或在设备购置等方面予以照顾。
此外,不少代表委员还提出加大食品安全违法处罚力度。九三学社中央在一份提案中指出,食品安全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建议围绕公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依法从重从严处理一批大案要案。钟南山代表认为,“现在我国没有严格的奖惩制度,国外就不一样,一旦在番茄、鱼丸这些日常食品中发现一点点安全问题,马上就会罚得倾家荡产。”全国人大代表、雨润集团董事局主席祝义材建议,在查处“投毒型”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必须对提供“制造有毒食品技术”的专家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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