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开幕前的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代表执法检查组报告了《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情况,认为《食品安全法》实施的总体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着监管体制改革尚未到位、配套法规规章滞后、安全风险监测基础薄弱等问题,需要继续关注改善。如何“从土地到餐桌”全程依法保障食品安全等问题也成为今年“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讨论的热点。
守法——用好投入品落实标准化
“食品安全不是监管出来的,而是生产出来的。”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认为,保障食品安全,根本要抓好源头。
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商业连锁董事长王填建议,建立遍布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测制度,通过开展农兽药残留、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工作,堵住食品污染源头。同时,科技部门要扩大对中药兽药、植物源饲料添加剂、植物源农药的研究立项投入;农业部门要加大种植、养殖环节的监督力度,可参照欧盟要求在农业大省率先制定饲料抗生素添加剂禁用时间表;石油化工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向国家发改委申请支持植物源农药生产定点的政策,扶持企业开发绿色农药;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中药兽药、植物源饲料添加剂、植物源农药产品推广的政策性资金扶持。
甘肃省武威市副市长尚勋武委员认为,生产出安全的食品,关键还要提高农民的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强技术指导。“我们现在的标准太‘标准’了,那是给检测系统的人用的,标准要让农民也看得懂。”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规模开展园艺产品生产和畜牧水产养殖标准化创建,保障“米袋子”、“菜篮子”安全。农业部已确定以“菜篮子”产品为重点,抓紧创建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县,落实标准化的要求更加迫切。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会在一份提案中建议,国家应从宏观政策上实行相对宽松的金融、土地、税收政策,鼓励、支持组建“农业公司”或“农业产业集团”,实行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培植一批农产品生产的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中也提出,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培育和扶持一批食品龙头企业,切实解决中小食品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承担食品集散功能的大型批发市场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菜市场、畜禽屠宰厂等场所建设,应保障必要的财政经费投入和政策扶持。
依法——明确职责确保分段不断档
“食品安全法既然没有对分段监管的体制做出改变,我们就要考虑如何更清晰地界定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尚勋武委员对记者说,目前,作为食品原料的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由农业部门负责比较清晰,但在市场监管方面,还存在着工商、质监、食药等部门的职能重叠不明,需要特别警惕可能出现的“扯皮”和“空白”。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认为,食品安全牵涉到农业、卫生、工商、质检、交通运输等十多个部门,只要有一个环节监管不到位,就有可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他建议,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探索建立起具有我国特色的“大食品监管机制”,把主要的监管环节纳入一个部门体系内运行、实施,以消除“多头监管”造成的疏漏和不足。
2月6日,国务院发出通知,设立由副总理担任主任、10多个部门参加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在2月9日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上提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把保障食品安全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机制,长抓不懈,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认
真履行职责,搞好监督指导;要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责任制度与问责制度,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
执法——增强保障力处罚出重拳
“‘毒豇豆’从某种意义上看,是好事情,说明我们的食品安全管理上水平了。”尚勋武分析说,首先,“毒豇豆”是在市场检测的环节发现的;其次,因为武汉通过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能够追溯其来源;信息反馈到海南后,当地又能应急处理。“食品安全零风险几乎不可能,关键是出了问题后,有没有人负责并采取措施,这几年,食品安全执法的执行力确有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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