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党和政府为发扬光大中医药,发布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早在新中国建立不久,毛泽东同志就指出:“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加以提高”;“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同时发展”已被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今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10月23日,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作了重要讲话,在讲话中谈到关注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时强调指出,要“坚持中西医药并重”的方向。
然而,对于保护还是遗弃中医药文化遗产这个重大问题,在我国一直存在着两种思想。不久前,中南大学一教授在刊物上发表文章,称要“告别中医中药”,遗弃这块中华瑰宝。这种情况表明,我国有关部门急需加强宣传、科普,为中医药学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人们能够正确认识中医药在我国卫生事业中的地位与作用。
中医药来源于实践
我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在距今约100万年前的“原始群”时代,我国的先辈们为了同疾病作斗争,在采集野果、种子和植物根茎的过程中,经过无数次的尝试,逐渐认识哪些植物可以治病,初步积累了一些关于植物药的知识。进入氏族公社以后,狩猎和捕鱼已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来源,人们又认识了一些动物药。到了氏族公社后期,原始农业有了较大发展。人类定居下来后,在栽培植物的过程中,有条件对农作物和周围植物进行长期细致的观察和尝试,认识了更多的植物药。古人所说的“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药食同源”就是对中医药早期产生过程的概括。夏代酒的出现和商代汤液的发明,推动了中药的应用。到了周代,出现了食医、疾医、疡医、兽医的分工。
春秋战国时期,已有记载药物研究的早期文献,中医药理论体系开始形成。秦汉时期,产生了药物学专著,中医药学理论体系初步建立。东汉末年的著名医药学家华佗,创制了全身麻醉剂麻沸散,开创了麻醉药用于外科手术的先河。两晋、南北朝出现成药和总结药材加工炮制技术的专著,构成中药的三大部分(药材、饮片和成药)已具雏形。唐、宋、元时期,国家组织编订了具有药典性质的药学专著,向全国颁行。到了明清时期,中医药经过几千年的积累,不断丰富,产生了《本草纲目》这样的药学专著,使中医药学达到了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高度。
中医药理论有自身特点
无论是社会科学,还是自然科学,每一门科学都有自己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理论依据。在这一点上,中西医虽然研究对象相同———都是把人类健康和疾病作为研究对象,但二者在科学范畴上大相径庭。中医与属于自然科学的西医不同,并非纯粹的自然科学。中医以人文哲学、宇宙观、生命观为基础,重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有“阴阳五行、天人合一”的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理论体系。中药有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有毒无毒、复方配伍、加工炮制等特点。中医药是既包涵有社会科学,又包涵有自然科学的双重内容的、独特的一门学科。
中西医在研究方法上也不相同。西医是用解剖学的方法,研究人体的结构与功能,涉及解剖学、生理学、生物物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分子生物学、人体心理学、遗传学、免疫学等学科。中医主要研究人体的广泛联系,即脏腑与四时五气、五脏与五味、七情与健康、疾病与针灸、人体的升降出入运动与人体健康的关系,研究如何使生理机能、生命物质保持适中、和谐、通畅。
中西医在思维方式方面也截然不同。西医的思维方式是对象性的思维方式,即将整个世界(包括人自身在内)作为一种外在的对象进行研究,将认识的主体与客体截然分开,相互对立(即主体和客体呈二元性)。在认识过程中,对对象进行分解、定义,形成概念,进而应用逻辑性推理形成理论体系。中医的思维方式是非对象性的思维方式,即对事物的看法从未将人与自然万物分离开来,认为天地与我同心,万物与我并生,天人合一,主体与客体呈同一性。这两种思维方式在推动中西医各自发展过程中,是前进路上的两条跑道,是相互独立的关系,各走自己的路。在人类认识世界过程中,无论是对象性思维方式,还是非对象性的思维方式,都是人类文明的硕果,同属科学的范畴。它们之间具有很强的独立性,也具有很强的互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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