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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业寻路 “龙头企业”的苦恼_种子市场



  
  打造“种业航空”
  
  
  种业变革,早在2010年年初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已经定调。文件提出,“推动国内种业加快企业并购和产业整合,引导种子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抓紧培育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种子企业”。
  
  在毛长青看来,国家下如此大的决心,如今还有如此大的动作,原因有二。一是,目前的粮食增产已经越来越依靠种子,“过去主要依靠化肥,但随着化肥的广泛和过多使用,已经出现了边际效应递减”。二是,随着外资种业巨头的进入,“再不打造种业航母,种业就被外资占领了!”
  
  以杜邦、孟山都、先正达、利马格兰为首的4家大型跨国种业巨头,自上世纪80年代陆续在中国设立办事处,自2000年后,这些种业巨头纷纷开始与中国公司进行合资,进一步拓展中国市场。
  
  2002年和2006年,杜邦先锋先后与登海种业[19.82-9.54%股吧](002041.SZ)、敦煌种业[24.10-3.75%股吧](600354,SH)组建合资公司,从事“先玉335”的制种和销售。到2009年,先玉335已成为我国第三大玉米品种,2009年种植面积达1900万亩。世界排名第四的综合类种业公司法国利马格兰集团,则与隆平高科[26.60-3.87%股吧]共同投资2亿元成立合资公司从事玉米等种业开发,隆平高科出资1.2亿元,持股60%。
  
  更重要的是,国内大型种业企业,已经形成了“外资依赖症”。玉米专家佟屏亚指出,先玉335的热销,已分别占据了登海种业和敦煌种业业绩的半壁江山。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利马格兰旗下的VHK,已受让隆平高科大股东新大新威迈46.5%的股权。但2011年2月10日,在隆平高科宣布与VHK合资同时,VHK也宣告退出隆平高科控股股东新大新威迈。
  
  利马格兰退出后,曾拥有四年合资血统的隆平高科的大股东,又回归为一家本土企业。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正是为了配合之后出台的以“打造民族种业航母”为宗旨的《意见》。据称,2010年冬天以来,农业部官员曾多次找到隆平高科的负责人,希望他们能为本土种业公司树立榜样。
  
  对此,刘石的解释是,公司大股东收回外资方股权,有国家种业政策方面的考虑,但更主要是双方公司发展需要。
  
  但客观而言,像隆平高科这样本土龙头企业,可能将从国家种业政策中获得更多的机会。毛长青认为,《意见》“很有操作性”:“《意见》在税收政策、允许科研体制改革、允许龙头企业去并购等方面,都有相关规定,中央文件中能有如此具体的条款,很少见。”
  
  彭光剑称,未来,隆平高科的目标就是加强企业核心能力的培养,建立起从研发到生产基地、为农民提供配套服务等一条龙的产业体系。而登海种业总经理李小霞则明确表示,公司有计划兼并收购一些业绩优良的种业企业。
  
  “企业担当”之辩
  
  尽管在《意见》出台前后,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一些投资机构、研究学者都对其给予了充分肯定的评价。但不同的声音也随之而来。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随即就发表了一篇《我国种业发展方向走得太偏了》的文章。在文章中,郑风田表达出这样一种担心:我国目前近九成的农作物杂交品种是由科研教学单位选育,但在最新的文件中,这些功勋单位的声音却是缺失的,被指责为“有明显缺陷,很难成为推动种业发展的主力军”。
  
  “我国未来种业的发展重心却被寄托在那个目前(市场份额)还不到10%的商业化公司身上,虽然目前他们大部分基本上都是皮包公司或者是倒卖倒买公司”,“大家都知道的事实却是,一个好的作物品种没有一二十年的功夫,光靠钱是堆不起来的。如果这些公司二十年之后不幸成为扶不起来的阿斗,那我国的粮食安全怎么办?”
  
  郑风田还表示,大型种子“航空母舰”是需要高利润去支撑的,目前我国低粮价战略决定了难向农民收高种子费。如果只是扶持几个种子公司,那么到时候获益的就是少数种子公司,对农民、对科学家都不利。同时,“大量的种子科研补贴该补给谁?会富了谁?”
  
  郑风田观点得到一些圈内人士的赞同。“过度商业化是有问题的,不能把所有资源都集中到商业企业去。”三农问题研究者李昌平也对本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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