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 示范先行探新路 全面推进促发展山西省农机局局长 王立伟 2007年以来,山西坚持示范区建设与促进农机装备增长、提升作业水平相结合,与普及推广农机化新技术相结合,与推进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相结合,与提高农机安全监管水平相结合的“四结合”原则,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发展农机化积极性,努力推动各示范区率先发展,为促进全省农机化转型跨越发展发挥了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山西从本省农业结构特点和农机化发展现状出发,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农机化区域发展特色,将示范区划分为四种类型:一是粮食主产区农机化示范区。重点发展各类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以及与当地农作物生产相配套的各类农业机械,普及推广机械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动粮食作物全过程机械化生产。二是丘陵山区农机化示范区。重点发展适宜当地农业生产的各类小型农业机械,推动小杂粮、干鲜果、农产品加工机械化。三是工矿集聚区农机化示范区。通过治理采空区耕地、移民搬迁宅基地等闲置用地,开发农业用地,并通过土地流转,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四是城市郊区农机化示范区。围绕肉、菜、蛋、奶等农产品生产,重点发展机械化设施农业和养殖业。为抓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四年来,山西在争取各级财政增加投入的同时,引进和利用社会工商企业投资和金融信贷资金,带动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增加投入。据统计,四年来,仅三个国家级示范区建设累计投入就达到了4.28亿元,其中,利用各级财政投入1.46亿元,带动农民、农机服务组织和其它社会投入2.8亿元。在操作过程中,山西主要实行了“五倾斜”政策:基本建设资金、农机化项目资金、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市县投入向示范区倾斜。在“五倾斜”政策的直接拉动下,有效带动示范区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大幅增加投入,据统计,今年三个国家级示范区农民投入达到了1.03亿元。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区,既是一项时代性很强的创新性工作,更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农机化工程。山西重点抓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山西将玉米标准化种植、高梁机械化收获、精少量免耕播种、秸秆综合利用等农机化新技术首先安排在示范区进行先行先试,按照农机与农艺技术相融合的要求,反复检测试验数据,改进完善技术系统,获得成功经验后再在全省进行推广。二是发挥旗帜引领作用,将工作中有创新、有亮点、有特色的示范区列入农机化生产先进县,推荐在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大力表彰,并实施以奖代补20万元。三是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分别在不同类型的示范区组织召开工作现场会,介绍先进做法,推广成功经验。 内蒙古 深化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应用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 王建江 内蒙古现有耕地面积1亿亩,70%为旱作耕地,有可利用草场约11亿亩,大部分为干旱半干旱草原,全区多风少雨,年均降水从西到东为100至500毫米,自然条件相对恶劣,农牧业生态脆弱。而保护性耕作技术,对于保护农牧业生态,保持农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内蒙古农机局抓住农业部启动保护性耕作示范项目和保护性耕作工程项目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工作。2011年,全区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达到1548万亩,同比增加143万亩,继续保持保护性耕作面积全国第一。为适应本地农牧业生产实际,根据气候、土壤、作物品种不同,内蒙古确立了以作物根茬保留、少耕免耕、破茬播种、隔年深松以及牧草免耕补播为主要内容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形成了具有区域特点的技术模式。如山旱区实施的莜麦、油菜与马铃薯带状间作、合理轮作技术模式;水稻种植区实施的留茬越冬、春泡田水、耙茬插秧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等。经过广大科技人员十几年精心试验研究和推广,保护性耕作显现了十分明显的效果,增强了农牧民应用此项技术的信心和自觉性。为保证保护性耕作技术长期有效实施,使农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内蒙古各相关盟市、旗县均成立了以政府领导为组长,农机、农牧业、财政、计划、科技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机部门。农机系统内部分工协作,农机管理、推广、鉴定、科研单位共同参与实施,并按业务职能承担相应任务。工作中注重充分发挥基层农机部门的作用,因地制宜抓好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吸收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生产企业参与实施,攻克技术和机具难关。2011年,各地财政用于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的投入达到1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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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 相结合 免耕 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