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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完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制度的研究(一)


中国农业大学 白人朴

2004年,有两个载入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史册的重大事件:一是中央一号文件首次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纳入国家支农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催生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及相应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出台,正式成为国家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辟了国家财政支持、促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的新途径;二是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使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促进的法治轨道。法律明文规定,“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及时、有效的原则。”以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和《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为开端和契机,初步建立起中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制度框架,迄今已运行实施6年多,并在实践中不断巩固、完善和加强。中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制度建设及实施运行情况,可概括为三句话:制度基本形成,实施成效显著,还需健全完善。

一、中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制度基本形成

中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制度,从2004年初步建立以来,在实施运行中不断丰富和完善,目前已基本形成比较全面、运行有效、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支农强农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制度。

比较全面指现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制度基本回答和解决了为什么补贴、补什么补给谁、补多少怎么补3个基本问题,体现出三性:政策性(履行政府财政职能,提供财政资金保障,弥补市场缺陷,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引导社会资金流向,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国家战略意图)、针对性(从实际出发,设立符合国情的促进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科学性(符合中国国情与符合WTO规则有机结合,既与国际接轨,又有中国特色,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可行有效)。运行有效指实施效果显著,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愿相统一,人民拥护、欢迎,政府满意。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指坚持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把建设现代农业作为贯穿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全过程的一项长期艰巨任务,财政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投入支持力度一年比一年大,已形成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强化农业基础、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长效投入保障机制和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这是农业机械化领域在改革发展中坚持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所取得的制度建设最新成果,是形成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和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党的领导下农机战线不懈探索实践的心血和智慧结晶。制度形成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多年探索,历尽艰辛,来之不易。我们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不断健全、完善。

中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制度的建立和形成,有政策依据、法律依据、理论依据、研究支持和实践基础。从2004年以来连续7个中央一号文件,是建立和形成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制度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是法律依据,公共财政理论是理论依据,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组织《我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研究》的研究成果提供了研究支持,六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实践是制度建立和形成的实践基础,前所未有的新制度是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时期应运而生。

从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进程分析,农业机械购置主体经历了国家独办、集体为主、农民为主的探索实践不同历程。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得到发挥,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主体,也是投资购置农业机械的主体地位逐渐明晰和确立,形成了以农民为主体、政府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机购置投入机制。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发挥政府在农机资源配置中的职能作用有一个认识和探索过程。到2003年,全国农业机械购置总投入为223.69亿元,其中农民投入215.1亿元,占96.2%,农民是购置农业机械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对于当年人均纯收入才2622元的农民来说,能拿出215亿元来购买农业机械,真是难能可贵的了不起的大事。说明农民对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发展农业机械化有迫切需求和很高的积极性。但购置农业机械往往一次性投资较大,特别是大中型农业机械价格较高,对收入低、购买力弱的农民来说,仅靠自身积累、自发购买确实能力有限,难度很大,资金困难是制约农民购机的主要因素,是影响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主要经济性障碍,迫切需要国家给予扶持。在出现大中型拖拉机有许多需要报废更新,增量又明显减缓的情况下,从1998年开始到2003年,中央财政每年投入2000万元,作为用于大中型拖拉机更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先后在13个省(区、市)实施。但这只是杯水车薪,中央财政用于农机更新购置补贴的专项资金只占农机购置总投入的0.09%,投入规模和实施范围太小,且是一事一议的专项补贴措施,没有形成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长效保障机制,不能满足财政支持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机械化的社会公共需要,难以发挥财政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流向,优化资源配置的职能,难以弥补社会资金投入农机难的市场缺陷。面对这个难题,需要通过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来进行突破、化解。2003年,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决定组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研究》课题,要求课题研究工作要与政府政策制定工作紧密结合,为科学制定我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及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服务。强调两个目的:一是为国家财政安排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提供政策研究支持,特别是补贴力度如何加大,如何形成稳定支持的长效机制;二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有关条款的设立提供研究支持。此项研究成果理论联系实际,参考国际经验,重在符合国情,从多角度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及实施管理办法提供了理论依据和研究支持,为建立中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制度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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