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资栏目 > 农机

关于完善山东省泗水县农机推广服务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三、加快山东省泗水县农机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农机推广体系建设。农机树形象,关键在推广,随着中央、省、市、县对“三农”工作越来越重视,农机部门要把推广放在重要位置,作为取得党委政府支持、农民欢迎和为农机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的重点来抓,作为整个农机工作的切入点。要主要领导挂帅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做到推广工作事事有人问,层层有人抓,切实抓出成效。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关心支持基层工作,调动基层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引进和采用新的现代化的农业生产要素和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各级党委政府应将农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增加投入,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办农机化事业。要巩固加强乡镇(街道)农机阵地建设,保持乡镇(街道)农机服务推广人员稳定,合理解决他们的报酬,以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推动农机化事业的发展。同时,积极探索村级在不增加干部职数的前提下,设立农机服务员,逐步形成县、乡镇(街道)、村农机服务网络。

(二)、抓好技术推广,搞好农机服务。农机化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投入,三靠科技,要加大新技术、新机具引进示范推广力度,建立农机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上级拿出一定资金进行扶持。重点在农产品深加工机械化和产后服务上做文章。要有意识地引导农民将购买机械的重点转移到产后服务上来,并积极做好机械的选型定型,注意培植典型,促使产后服务特别是农产品深加工机械化的迅猛发展壮大,搞好各级各类农机管理人员、操作驾驶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机人员的素质,充分发挥现有机械的作用,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农民购置高技术、多功能、多用途的机械,搞好技术、信息、作业服务,力争使农机化事业的发展为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起到“加速器”的作用。

(三)、拓宽经费来源渠道,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运转。《农业技术推广法》明文规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推广农业技术所需经费,由政府财政拨给。”“国家逐步提高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内应当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并应当使该资金逐步增长。”鲁政发[2007]97号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理顺管理体制,对乡镇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提倡实行县办县管,人、财、物由县级业务主观部门统一管理,其人员的调配、考评和晋升,要充分听取县级业务主观部门的意见,建立健全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履行职能所需经费,并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各级农机部门应加强这方面的宣传,依法争取政府投入。要做出成绩就必须用足用好现有的人、财、物,特别要用好来之不易的专项经费。否则,难免步入成绩出不来,领导不重视,经费无保障的恶性循环。其次是要积极主动地争取项目资金。农机化示范创新工程、新技术研究开发和示范推广等项目都有资金,有些还有地方配套资金。第三是积极开展有偿服务,包括为企业服务和为农民服务,为所有需要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服务。

(四)、稳定基层推广队伍,增强队伍服务功能。基层推广队伍面临网破线断的主要原因是缺经费,有的甚至连工资都自食其力了。作为上级业务部门不能为其挡风遮雨,具体困难、问题解决不了,工作确实无法开展。因此,我们要结合宣传《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农业技术推广法》为基层撑腰、说话,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和学习,为他们创造一个宽松的工作环境,以稳定基层推广队伍。同时,各级推广部门要具备必要的办公场所、试验示范基地和为民服务的手段,以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机技术推广的需要。逐步达到推广技术规范化、示范带动基地化、项目实施程序化、推广手段现代化,以一流的设施、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人才,完成各项农机技术推广任务。

(五)、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构建新型推广体系。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单纯以行政行为为主体的农机推广,正在逐步被以市场行为为主体的农机推广所替代。事实上,现在农机生产企业、农机公司、农机经营业户已经成为活跃在广大农村的编外农机推广组织和农机推广员了。事实证明,这种市场行为的农机推广更具活力和推动力。我们要因势利导,加以整合,尽快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以政府推广机构为主导,以社会各类组织为补充的多元化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意识,以政府提倡、农民满意、市场需要作为衡量工作的尺度,培养具有区域服务功能的农机化推广服务组织,以适应新的市场经济环境和市场服务主体多样化的要求。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农业技术推广 农业机械 农业机械化 办公室
下一篇 :返回列表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