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6日,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农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杭州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杭州设立分公司(下称杭州分公司),在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
公告显示,分公司名称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化学农药、中间体、制药原料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技术咨询服务等。
据悉,设立分公司主要是因为随着新农股份业务领域、销售规模扩展,杭州管理中心员工队伍不断壮大。为加强集团化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和规模效益,充分利用当地区位优势及资源,大力引进各类专业人才,故新农股份拟在杭州设立分公司。
成立杭州分公司符合整体规划,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员工权益的保障有着积极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杭州分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手续,并将积极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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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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